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大麻毒品条例第八条已废止持有大麻毒品数量较大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有少量 大麻毒品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