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少数民族文字和汉文的国防教育教材和不同教育对象的分类教材, 统一由自 治区国防教育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宣传、新闻出版、教育和军事等部门负责编译。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