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十六条有效清扫保洁必须符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