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