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