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公众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