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违反第十八条规定,在市人民政府划定区域内焚烧冥币、纸元宝等迷信殡葬用品,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