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四章 工业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规范发展,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限期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改造。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