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四章 工业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和生产功能区划合理规划工业园区的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