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牛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五章 疫病防治第二十一条有效关岭牛保种场、种公牛站、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应当建立动物疫病防控制度,配备动物防疫人员,自行实施免疫、疫病检测和净化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并定期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