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条例第四条有效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坚持科学规划、依法监管、生态环保、助民致富原则。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