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将宗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