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数据安全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大数据安全及相关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数据安全学科、专业等建设,开设大数据安全相关课程;创新教育培养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实行订单式培养,为大数据安全提供人才支撑。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