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提供阅读场所和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全民阅读活动。

受赠单位接受全民阅读捐赠款物的,应当专款专用,负责管理和维护受赠出版物以及阅读设施、设备。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