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三章 服务与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地方特色出版物、盲文出版物、大号字体出版物和有声出版物的创作、出版和传播;推荐面向不同群体的优秀出版物,将推荐的优秀出版物纳入相关公共阅读场所的采购目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