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二章 推广与促进第二十二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服刑人员、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等知识读本,组织开展阅读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