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损毁三苏遗址遗迹的行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