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一节 建(构)筑物容貌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禁止擅自在建(构)筑物的顶部搭建雨棚、遮阳蓬帐等建(构)筑物。禁止擅自在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搭接室外楼梯。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