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第三章 综合保护第十七条已修改一级保护区内与程海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由永胜县人民政府依法补偿,有计划拆除。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