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旅客应当遵守铁路运输企业站台管理规定,自觉站在安全线以内,排队依序上车。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乘车凭证载明的时间、席别、座位乘车。旅客无票、越站乘车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列车超员影响铁路安全时,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要求无票、越站乘车旅客下车。

旅客到站后,应当按照铁路运输企业提供的出站通道有序出站。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