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章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十八条有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一)依法制定、修改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及行业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三)核准注册会计师注册;(四)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五)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六)组织开展同业间的业务交流活动;(七)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