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经济特区内从事审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