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作出规定的,按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