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湿地保护工作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科学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