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