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检查、收费、处罚、集资、摊派、无偿服务等;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要求。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