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教育机构、培训中介机构、俱乐部、车友会、保险公司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接受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游经营业务。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网站)经营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上述信息。发布的旅游经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