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组织编制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