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市场培育与产业促进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境内境外资本进入本市旅游市场。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在国债贴息项目中优先推荐有发展潜力的旅游项目。企业可积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支持旅游项目建设或者改造。景区经营企业可以以经营权或者门票收入等进行合法融资。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