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