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游客应当遵守景区管理规定,文明旅游,自觉维护草原生态环境,禁止乱扔垃圾、践踏草原、采摘花卉和果实等破坏草原生态的行为。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