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市以及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卓资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保厕所、垃圾转运站等草原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建立草原环境卫生责任制。

在辉腾锡勒草原内,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标准配备旅游厕所,并及时收集处理垃圾、污水,维护草原环境卫生。

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