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条有效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应当坚持节约资源、减少排放、生态环保、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