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域及岸线保护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编制羊卓雍错水域及岸线保护规划,实行岸线分区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羊卓雍错岸线自然形态。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