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羊卓

雍错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建立公众参

与的保护、管理和监督机制。

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