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第五章 公众参与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羊卓雍错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的保护、管理和监督机制。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