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山体保护和管理,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