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第八条有效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类保护原则编制海岛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军事机关,具体负责海岛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