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保护,科学合理利用海岛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