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市场环境第二十六条有效本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