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政务环境第十九条有效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办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压缩办理时限。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