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的,本省其他地方性法规已设定处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