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严格管控入河湖排污口设置。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