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城市园林绿化应当结合本地地理气候特征,注重市树市花、县树县花以及乡土植物种植,并合理配置与绿化环境相协调、具有本地地域文化特色的园林绿化设施。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