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应当实行一事一表决的办法,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由主席团公告。

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在会议上发言,但没有表决权。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