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或者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