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主席团、各政党组织、人民团体或者代表联合提名的全部候选人名单,应提交代表团酝酿协商,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