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三条有效经过审议,主席团决定不作为议案处理的,可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