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林地保护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