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部门、各单位和有法定植树义务的公民,都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绿化活动,完成绿化任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