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